解析:
针对涉及两名子女的抚养费用问题,通常需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合理评估与确定。若其中一方的月度总收入为人民币1万元,在无其他特殊情形下,抚养费用通常会控制在该方月度总收入的20%-30%之间,即约人民币2000至3000元左右。
然而,此为大致性参考标准,法院仍会依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作出精确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