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离婚诉讼过程中,应支付给女性的财务补偿数额并无一致性定论,其主要受到多重因素影晌,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多个方面:
1)夫妻共有财产规模之大小;
2)男女双方经济收入水平之差距;
3)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的长度;
4)是否存在某一方存在过失行为等。假如男方确认存在过失行为,那么有可能导致他在处理财产处置问题时对女方在某种程度上产生倾向性偏袒。就通常情況而言,若不存在其他异常状况,那便是以均等原则来分配夫妻共有的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