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常规情况下,工伤伤残鉴定结果的发布周期设定在60天之内,若遇到特殊情形,如涉及到延长鉴定期限的情况,则可适当延长该时间段至90天。
然而,在实践过程之中,具体何时能够获得鉴定结果还需要根据所在地区、鉴定机构的高效运作水平及相关案件的复杂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一般而言,绝大多数的鉴定结果都能在大约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公布出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