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劳动争议的处理,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所引发的争议;
其次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
再者是涉及到员工被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情况下所引发的争议;
此外,还包括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培训机会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所产生的争议;
最后,也包括了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相关的争议。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都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