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遭受工伤事故后,达到四级伤残是相对较严重的伤情,其主要特征包括机体重要器官严重缺失或者功能发生重大障碍以及伴发严重并发症。
同时,患者需要依赖于频繁的医疗救治,日常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举例来说,面部重度毁容、单侧肢体瘫痪导致肌力低于二级水平、双手部分肌肉瘫痪导致肌力低于二级水平等状况都有可能被鉴定为四级伤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