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协议离婚后所产生的抚养费支付问题时,如有遇到经济压力而未能承担抚养费用的情况,首先应该寻求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探讨是否有可能对抚养费的支付数额或方式做出适当的调整。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可以考虑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法庭变更先前所确定的抚养费金额。法院在此类案件中会依据孩子实际所需的养育成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前所在地的实情生活水准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从而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