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子女抚养费支付事宜时,往往会从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各自承受的负担能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多个角度进行全方位考量与衡量。对于拥有稳定经济来源的父母而言,所承担的抚养费用可以参考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确定具体金额;而如果同时要负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这个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数额便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基准,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