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认罪、悔罪
自首与坦白:如果您尚未自首,可以考虑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能够体现您的悔罪态度。同时,在侦查过程中,如果您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罪行,也可以被视为坦白,从而获得从宽处理。
当庭自愿认罪: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您能够自愿认罪,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这将有助于法院认定您的悔罪态度,从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二、积极退赃、退赔
退赃:如果您有违法所得,应当积极退还给被害人或相关单位。退赃行为能够减轻被害人的损失,体现您的悔罪诚意,有助于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退赔:如果因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您应当积极赔偿。赔偿损失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能够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对减轻刑事责任具有积极作用。
三、争取立功表现
一般立功:在侦查、起诉或审判过程中,如果您能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可以视为立功表现。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重大立功:如果您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并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争取减轻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