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院的裁决实践,其作出判断的因素具有多元化而全面性的特点。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要的步骤便是对先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进行深入审查,确保它具备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这三项基础要素。只要协议内的各项条款及其所依据的法律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是双方当事人在不受任何外来压力或威胁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那么这份协议便有可能得到法庭的认可与执行。然而,倘若在此过程中发现了欺诈行为或者存在胁迫他人做出决定的情况,那么法庭在进行裁决时就有可能不会全然依照该份协议上的约定来进行。此外,法院在进行裁决时还会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他们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承担能力及意愿,以及财产的实际状况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