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恶意透支行为罪,就是说你手里有信用卡,然后用它来透支,但是,却不是用来正儿八经地消费或应个急什么的,而是想把欠下来的钱一直拖着,不肯还给银行。而且最重要的是,你这一套行为得经过银行提醒了两回,而且时间都过去三个月了,你还是不为所动,坚决要当老赖。在这个过程里头,光是你自己主动去还钱肯定是不够的,银行也得给你打电话、发短信之类的,让你知道你该还钱了。如果你还是无动于衷的话,那就说明你真的是故意不想还钱,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恶意透支”。
这种行为,说白了就是你心里本来就没想过要还钱,比如明知道自己已经没钱还债了,但还是不停地刷信用卡,大手大脚地花钱,变成了一个无底洞似的;甚至把透支出来的钱花得一干二净,根本一分钱也不剩。总之,要构成恶意透支行为罪,你就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你确实是提前透支了,而且已经超出了规定的高度和时间范围;二是你经过银行两次提醒以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但你还是不肯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