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超越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将其确认为工伤保险的条件较难达成。考量到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他们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通常会转变为个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境中,如果员工在此期间并未能享受到法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或是领取到相应的退休金,并且是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了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身体伤害,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