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儿童在法律程序中的被刻意隐匿并不足以直接决定监护权的最终归属。法庭在裁决监护权利时,会全面地考量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条件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若有任何一方蓄意隐藏子女以期影响判决结果,那么这种行为反而可能对该方产生负面影响。一般而言,法庭会倾向于将监护权授予能够为孩子创造更为稳定且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的那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