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雇主未向其雇员提供社会保险福利乃是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雇员有权请求雇主为其按时足额地补交社会保险费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雇主却罔顾法规,导致了社保问题的普遍存在。就个体雇员而言,若无固定职业或者工作单位,自行选择不参加社会保险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是这将对他们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无法享受到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各项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