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劳动合同之变更乃是以原本拟定的合约为基础而进行各类条目之修订与完善,例如对工作职位、薪资福利以及工作区域等多方面的调剂。反之,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双方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继续履行既有条款或重新协商并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此即所谓的续签。变更通常发生于合同有效期之内的局部调整,而续签则是在合同期满之后的再次签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