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诉讼立案追诉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必须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其用途为从事非法活动;
其次,行为人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必须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其用途为从事营利性活动;
最后,行为人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必须达到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该行为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而尚未归还。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地对上述追诉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和细化。挪用资金罪的犯罪行为侵犯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对资金的合法使用权及收益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