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房屋征收工作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开展,其意指在针对被征收人的房产采取搬迁行动之前,必须先行向其提供充足且合乎标准的补偿款项,确保补偿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匹配。此做法旨在全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搬迁行为而使他们的生活陷入经济困难境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