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过伤残程度鉴定确定为工伤十级之后,取得赔偿款项所需的时长并无具体而固定的准则可循。此问题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用人单位对于处理此事的配合态度、社会保障机构的处理效率等等。倘若有关方面能够积极配合、按部就班地进行各项程序处理,那么一般情况下,只需数个月之期便能将赔偿款顺利收到手中;
然而,若遇有争议纷争或者必须诉诸法律手段加以解决的状况,那么相应的等待期限恐怕会有所延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