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事件之后,抚养费用的支付额度通常须结合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一般而言,如果父母其中一方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抚养费可按照该方每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予以计算,具体范围从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不等。若父母需负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这一比例还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父母双方均没有固定收入,他们所需承担的抚养费数量便可参考该年度总收入或同行业内的平均收入,根据前述所规定的比例来予以核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