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法定的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在此期间内,债权方得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期追回欠款。若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债权人向债务方主动提出履行义务的主张,或者对方同意承担偿还责任,亦或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况发生,则诉讼时效将被中止;当从中止之日或有关程序结束之时起算,诉讼时效期间将会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