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进行工伤认定所需耗费的时间不会过于漫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主管机关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起的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就工伤认定结果给出正式批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申请人,包括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以及该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若本案情事实清晰且权利义务关系明了,则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然而,在此过程中可能因证据收集与核实等实际需求,导致工伤认定的完成日期有所延迟。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