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子女抚养费的金额,通常是依据未成年人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能承受之经济压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而进行确定的。若父母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通常为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
然而,当父母需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时,其支付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来说,最高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若父母并无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便可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如遇特殊情况,例如子女患有疾病、接受教育等,抚养费的金额亦可相应地予以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