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双方达成协议离婚之后,若有任何一方对于既定的财产分割方案产生异议并希望进行更改或撤销,应自离婚生效日开始算起的一年内在法律框架内提出相关申请。
然而,若发现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之初就存在着欺诈、胁迫等不符合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则应当自发现之日起的一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