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以及普通民众拥有的权益遭受派出所进行的传唤行动所侵害的情况下,他们有权利在得知并掌握该具体行政行为之后的六十天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若相关法律对此类情形做出特别规定,则申请期限将可能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