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决定离婚后抚养费用的数额时,通常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例如儿童的实际需求情况、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等等。总体而言,若是夫妻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便可依照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进行支付;若需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然而一般情况下,其上限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倘若夫妻并无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便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