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合同效力问题时,关于定金能否予以退还这一环节,实际的情况往往会因具体实况有所区别。若此种情况的确源于合同本身其效力的不成立,从而使得双方当事人均无法按约全面履行彼此间的义务,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就有义务将定金如数归还给对方。然而,倘若收取定金的一方在合同效力问题上确实存在过失,那么他们很可能还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