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将依照法定程序向司法机关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司法机关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查之后,如认为符合立案标准,即予以正式受理案件,同时向被控告方发出应诉通知书。在接到传票以及诉状副本之后,被控告方有义务在规定时限内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答辩状。随后,司法机关将会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庭前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则会择期举行公开审理庭审活动。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等环节。最终,司法机关将依据审理结果依法作出裁决。若被控告一方对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可于法律所赋予的期限内在法律框架之内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上诉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