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当涉及到离婚事务并有子女尚未满1周岁之际,其监护权多数时候会被判决给予女方。这主要是因为在此阶段中,婴幼儿正处在乳哺期,母亲角度来看能够提供更好的养育条件,有益于孩子的身心发育与身体健康。然而,若女方存在不利于孩子监护的情形,例如患有重大疾病、有抚养能力却未尽到抚养义务等问题,那么监护权亦可能会交由男方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