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的车辆被依法拖离现场,可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向周围执勤中的公安警察询问详情,或拨打相关单位的电话进行咨询,明确究竟由何方执法人员实施的拖离行为。接着,请携带好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机动车行驶证以及驾驶证等必备材料,前往做出相应处罚决定的机构(如交警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在此过程中,需支付相应的罚款金额并领取放行凭证。
最后,您只需持放行凭证前往指定的停车场所便可顺利提取您的爱车。
若在车主无法亲自到场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您获得了车主的合法授权,从而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来说,您需要携带车主的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及授权书等相关证件,以便顺利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