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招标代理业务通常仅由具备相关资格认证的招标代理机构(亦称公司)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在经过受托方(即招标人)的正式委托或授权后,负责处理招标事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这类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在于协助那些并不具备独立编制招标文件以及组织评审投标书能力的招标人,为其挑选出具备优秀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潜在投标人,从而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地推进实施并达成预期的建设目标。值得注意的是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与任何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关联,以免导致政企不分的现象出现,进而对其他代理机构造成不公正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