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代理费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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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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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招投标代理费因中标金额而异。中标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费率为1.5%,工程招标为1%,服务招标为1.5%。中标额100至500万元,货物招标费率降至1.1%,服务招标为0.8%,工程招标为0.7%。 若中标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货物招标费率为0.8%,服务招标为0.45%,工程招标为0.55%。
招投标代理费是多少

一、招投标代理费是多少

各位投标人,如需了解我们的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请参照以下信息:

1.对于中标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其相关费用如下:

(1)货物招标收费率为1.5%;

(2)工程招标收费率为1%;

(3)服务招标收费率为1.5%。

2.若您的中标金额在100至500万元之间,那么相应的收费如下,

(1)货物招标收费率将变为1.1%;

(2)服务招标收费率降低至0.8%;

(3)工程招标收费率则是0.7%。

3.如果您的中标金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则收费情况如下,

(1)货物招标收费率为0.8%;

(2)服务招标收费率降至0.45%;

(3)工程招标收费率为0.55%。

最后,我们额外提供了有关其他收费的详细说明。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投标代理是什么

招标代理业务通常仅由具备相关资格认证的招标代理机构(亦称公司)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在经过受托方(即招标人)的正式委托或授权后,负责处理招标事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这类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在于协助那些并不具备独立编制招标文件以及组织评审投标书能力的招标人,为其挑选出具备卓越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潜在投标人,从而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地推进实施并达成预期的建设目标。值得注意的是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与任何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关联,以免导致政企不分的现象出现,进而对其他代理机构造成不公正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根据招投标代理费用的相关规定,其具体金额将因中标金额的大小而有所差异。当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时,对于货物采购方面的招标代理费用率定为1.5%;对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招标代理费用率则定为1%;至于服务类别的招标代理费用率,同样设定为1.5%。然而,当中标金额介于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时,货物采购方面的招标代理费用率将下调至1.1%;服务类别方面的招标代理费用率则调整为0.8%;工程建设方面的招标代理费用率则进一步降低至0.7%。倘若中标金额超出了500万元人民币,但未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的水平,那么货物采购方面的招标代理费用率将维持在0.8%的水平;服务类别方面的招标代理费用率则下调至0.45%;工程建设方面的招标代理费用率则设定为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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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投标代理资格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工程招投标代理乙级资质及以上,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招投标代理服务必需的软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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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    (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    (3)竞争的范围不同。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的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目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更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遗漏。    (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程序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相比而言,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    (5)时间和费用不同。由于邀请招标不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使整个招投标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应减少。公开招标的程序比较,从发布公告,投标人作出反应,评标,到签订合同,有许多时间上的要求,要准备许多文件,因而耗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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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服务收费因情况而异。简单案件或标的额≤10万元,收费10000-15000元;复杂案件或10万<标的额≤50万元,收费20000-30000元;50万<标的额≤100万元,收费50000元;标的额>100万元且≤200万元,收费100000元。另需支付交通和调查等额外费用。复杂或高额案件将协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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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最近有项工程要招标,但是没有空,所以想人别人代理,所以请问工程招投标代理合同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 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容。
1、 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 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1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 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 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元或仅支付 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 2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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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招投标的吗
[律师回复] 1、分公司可以参加投标,并且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一,分公司独立参与投标时,是区别于总公司的独立民事责任主体。此时,使用总公司资质或业绩投标属于典型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方式获取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投标”。第二,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的资质或者业绩,是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为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所提出的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考察的是投标供应商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 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中招标人收到中标文件后,多长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投标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而,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弃标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所以,此时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同时,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 (1)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了,招标人想要中标人赔偿的,就要有相关证据证明确实因中标人弃标造成了损失,其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否则是无法要求弃标的中标人赔偿的。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招标人没有相关损失的证据资料,即使到,也不会判决中标人赔偿或只适当赔偿部分费用。 生活中,招标人要是因为中标人弃标遭受严重损失,或情况复杂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协助处理,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尽最大可能索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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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根据工程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涉及总投资和中标额总和。双方可在原则基础上议价,浮动不超过20%。若费用由中标单位共担,需按中标比例分摊。计算时需明确合同费用总额和折扣,按设定标准以百分数计,逐级递减。需注意采用差额计算,精确计算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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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处理一个过程,需要签合同了,大家知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合同需要怎么签订的呢?
[律师回复]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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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少于几个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即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也要重新招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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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中标文件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而,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弃标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所以,此时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同时,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 (1)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了,招标人想要中标人赔偿的,就要有相关证据证明确实因中标人弃标造成了损失,其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否则是无法要求弃标的中标人赔偿的。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招标人没有相关损失的证据资料,即使到,也不会判决中标人赔偿或只适当赔偿部分费用。 生活中,招标人要是因为中标人弃标遭受严重损失,或情况复杂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协助处理,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尽最大可能索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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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作用
1、有利于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成本,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2、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价格,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3、有利于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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