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安局在处理轻伤案时撤销案件的标准操作规程如下所述:
首先,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对所有的赔偿金以及其他形式的补偿意向达成共识;
其次,需要完成撤销案件申请书的编写工作。随后,涉案双方必须携带撤案申请以及调解协议书前往相关公安局,提出撤案申请;
第三步,公安局的警察将对此类案件进行严格的审核,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撤案的基本要求;
最后,如果经审查确认该案件符合撤案条件的话,公安局将会依法撤销该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