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注意,目前已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营业执照年检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自2014年3月1日起,对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传统年检方式已经被全面禁止和取缔,代之以通过互联网上报上年度经营状况的年度汇报方式来替代。
因此,如您持有营业执照,只需在每年新年前,登录指定网站完成前一年的营业数据年度报告提交工作即可,无需再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传统的年检手续。
法律依据: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