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自行建造的三层住宅面临拆迁时,相应的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针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其中涉及到的具体评估方式主要依据房屋的面积、建筑结构以及建造时间等多重因素进行衡量与评估;其次是为满足业主因拆迁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例如搬迁所需支付的搬家费用及临时性的居住安置过渡费用)而提供的一系列补偿;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将房屋用作商业用途的业主而言,还会享受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待遇;针对房屋内外部装潢的补偿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最后,为了激励广大业主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还会设有奖励性质的补偿措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