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对四名子女抚养权的裁决问题时,法院通常会全面地审视并权衡诸多因素,例如孩子们的年龄、个人意愿、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以及生活环境等等。在孩子尚处于年幼阶段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更加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母亲,但若母亲存在某些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则另当别论。倘若父母双方的条件旗鼓相当,那么法院便可能会着重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以期尽可能地维护孩子生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