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在涉及到离婚子女抚养权裁决的案件中,法官通常会根据儿童的年龄,孩子自身的意愿,以及父母双方所具备的抚养资力及条件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和深入评估后做出最后的判断。倘若面临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可能会考虑将其中一名子女判归母亲照看,以此确保孩子得到妥善的成长关怀与陪伴。然而,若是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差无几,那么也很可能被裁定分别抚养一个孩子。但无论是何种裁定方式,其终极目标都旨在为孩子营造一个稳定且和谐的生活环境,让他们能在健康快乐的氛围中茁壮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