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前往劳动保障部门(如今更普遍地被称之为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机关)进行工伤鉴定并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工伤鉴定作为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的环节,其所产生之所有费用通常会由相关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地方财政予以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