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网络欺诈的罪案于刑警大队立案之后,必定要对其进行深入且全面的调查研究。在警方完成立案手续这一动作之时就已经预示着,他们已确认了有关此案件的犯罪行为真实存在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自然,接下来的侦破工作会伴随着多样而高效的调查手法,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收集直接或者间接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材料;追踪资金流转循迹,从而确定可能脱漏的涉案人员;深度解析电子数据内容,揭示案件细节线索;以及对相关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或远程审讯等等,以此来探寻案件的真实面目,辨识出犯罪分子的行径轨迹,并最终将他们送上法律公正的审判台,同时为受害者争取到尽可能多的赔偿返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侦查的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