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事故中,员工住院的经济赔偿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用,指的是为了治愈工作造成的损害所需要的各种医药开支;其次是住院期间的餐食补贴,具体标准可能因各地的实际情况而略有出入;第三部分是交通与住宿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源于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所必需的交通和住宿开销;最后是停工疗养期内的工资收益,在此期间,雇主应按照员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以月度为单位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薪酬。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到护理费用,具体数额将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