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事故中,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的受害者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大致在7至11万元人民币之间。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多个方面。其中,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是以受害者七个月的个人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依据,即按照每月40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即总计可得款项为4000元x7个月=28000元人民币。而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将根据各个地区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