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疗过错事故中陪护费用的赔偿额度,往往依据护理人员的经济收入水平、护理人次以及护理时间予以确认。若护理人员具有稳定的薪资收入,则以其实际收入变动情况进行核算;倘若护理人员并无固有的丰厚收入来源,则需参照当地同样级别护理岗位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标准进行计算。一般而言,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独立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