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就刑事案件上诉之后的结案时间而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及审理过程中的各种现实状况。从普遍情况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申请并登记立案后的法定审限时期通常为两个月。
然而,对于可能需要判决死刑之重罪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例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列举的四种情形(即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过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将审限延长至四个月。若因特殊情况仍需进一步延长审限,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待其批准后方能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