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司破产之流程,一般而言需满足下列几项基本要求:
首先,公司在财务上无法对悬而未决或逾期的负债做出合理偿付,同时其拥有之资产亦因种种原因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偿债能力呈现出显著的不足。
其次,破产申请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即公司自行提出。在此过程中,公司需向当地司法机构提交详尽的破产申请文书以及相关证据支持,其中可能包含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公司董事长以及总经理等人选名单,以及关乎企业员工状况及其安置方案的数据信息,此外还应该提供清晰明确的企业亏损情况说明书等关键材料。接下来,当地司法机构将对此类申请进行深入评估,只要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就可以予以正式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