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婚前私人房产问题时,婚后仍然允许出售这部分财产。理由在于,婚前财产原则上归属于个人所有,该财产的所有者享有充分的处置权利。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对该处房产实施了重大的修缮或者实现了增值,那么这将有可能对出售后的财产分配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