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经济补偿金计算基础的相关规定,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其并不包含加班费用。具体而言,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依据是被解雇或离职员工在过去12个月内平均工资水平。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一平均工资将根据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所获得的报酬进行计算。由于加班费用属于员工因超时工作而获得的额外收入,因此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础时,一般不会将其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