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大部分情况下,倘若双方法律文件中并未对律师费用的负担达成共识,那么追偿权争议中所涉及的律师费一般将由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务的那一方独自承担。
然而,如若在合同或者协议之中已有明文规定,例如明确注明,如有违约行为发生,违约方需承担因履行自身义务而给守约方带来的实现债权成本中的律师费部分,那么便应严格依照此项约定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