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超越经营范围的商业行为并不必然会被判定为无效的事宜。一般而言,若这类超出原本营业范畴的活动并未触犯到国家对于特定行业的规制、许可经营制度,也不曾违反任何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经营行为,同时又没有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那么这种行为往往会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举例来说,一家主营业务为服装销售的企业,偶然间售出了一批办公用品,只要这一交易过程中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现象,并且没有给任何方面带来实质性损失,那么这笔交易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