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后关于债务清偿的具体实施办法将主要基于债务类型以及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内容而定。若某项债务被界定为夫妻共有的共同债务,则双方可就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进行协商并作出明确规定,然而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始终具有向任何一方索债的权利,对于自行负担的债务超过约定份额的一方,他(她)还有权向未尽到上述责任的配偶提出索偿要求。但若是单方面的个人债务,则需由具体的欠款人负责独自承担。在实际的债务偿还过程中,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事先约定或者法院的裁决,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如直接转账、银行代扣等来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