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房地产项目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权利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项权利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为权利人知晓或应该知晓房地产品牌尚未按时交付房屋之日开始计算,且诉讼时效为三年。然而,如果权利人在其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未提出诉讼请求,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