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固然可以寻求通过银行渠道启动停止供款的程序,然而此处特指的是,您无权擅自中断此项服务。一旦购房者无故做出此类决定,将被判定为债务违约行为,需承担一系列严厉的法律后果,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几点:(1).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的任意停付行为无疑构成了严重的债务违约行为,如此将使您不得不向债权人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等各种费用负担。(2).影响个人信誉纪录。一旦购房者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终止房贷服务,银行方面将会向政府监管机构告知该名交易人的违约情况并上报至征信中心,这必然导致您的征信纪录出现不良信誉记录。(3).可能面临诉讼困境。在银行多次催收无效,购房者仍未履行按揭贷款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银行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其自身权益,这意味着您有可能需要面对起诉风险,并承担败诉及承担相应诉讼成本的不利处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