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在购买房产时,您需要在签署购房合同的同一日期内支付首次付款。若仅支付了首次付款而未签署购房合同,那么请您务必谨慎对待。如果您坚定地打算购买该房屋,您可以保留相关的收据或发票,并明确注明为购房首付款以及所购买的具体房屋信息。然而,在此之前,请您务必了解开发商之所以未能及时签署购房合同的原因。如若该房地产项目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则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倘若连最基本的“五证”都无法提供,我们强烈建议您暂缓购买,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